工作动态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硕士研究生预答辩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强化研究生学位管理,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将预答辩增设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各相关学科(领域)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工程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
一、研究生在完成论文后,应提交各学科点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主要是对论文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对学位论文的质量进行检验。
二、预答辩应在正式论文答辩10日前进行,以便有足够的时间修改完善论文。
三、预答辩由研究生或导师所在学科点负责组织。
四、预答辩小组一般由不少于3人的副高职以上教师组成,预答辩小组设立组长1名;如有必要,可外请专家参加。
五、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应提交论文初稿供答辩小组审查。
六、预答辩程序包括指导教师介绍研究生的工作情况、研究生对论文内容的详细介绍、预答辩小组针对论文内容进行提问和研究生的答辩、答辩小组对论文的审查和评议(包括提出对改进研究工作或修改论文的意见或建议)、对研究生能否通过预答辩进行表决并签署结论性意见。
七、表决可以采用投票方式进行,同意票数超过预答辩小组人数一半视为有效。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须按照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和完善研究工作或学位论文后提交正式答辩;未能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须按照预答辩小组意见和建议完善研究工作或修改学位论文后,重新进行预答辩。
八、预答辩后,与答辩小组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预答辩意见书》(见附件),作为提交正式答辩依据之一。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9年11月4日

沈阳理工大学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双选办法

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办法:

  1. 双选工作于每年新生入学开始,学院在网站上公布导师信息供研究生参考。
  2. 研究生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登记表》,申请导师人选,一般可选三人。导师根据所报的研究生名单,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来确定指导研究生的人选。
  3. 每个导师指导的人数原则上参照平均额度来分配;新任研究生导师首次招生限指导一名研究生;学科、学术带头人可以适当超过平均额度招收研究生;外聘导师指导人数根据需要来确定。
  4. 对于未被确定人选导师及研究生,学院根据双方自愿原则,在学科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
  5.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工学和工程硕士研究生研究生。

6.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OO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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