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强化研究生学位管理,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将预答辩增设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各相关学科(领域)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工程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
一、研究生在完成论文后,应提交各学科点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主要是对论文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对学位论文的质量进行检验。
二、预答辩应在正式论文答辩10日前进行,以便有足够的时间修改完善论文。
三、预答辩由研究生或导师所在学科点负责组织。
四、预答辩小组一般由不少于3人的副高职以上教师组成,预答辩小组设立组长1名;如有必要,可外请专家参加。
五、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应提交论文初稿供答辩小组审查。
六、预答辩程序包括指导教师介绍研究生的工作情况、研究生对论文内容的详细介绍、预答辩小组针对论文内容进行提问和研究生的答辩、答辩小组对论文的审查和评议(包括提出对改进研究工作或修改论文的意见或建议)、对研究生能否通过预答辩进行表决并签署结论性意见。
七、表决可以采用投票方式进行,同意票数超过预答辩小组人数一半视为有效。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须按照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和完善研究工作或学位论文后提交正式答辩;未能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须按照预答辩小组意见和建议完善研究工作或修改学位论文后,重新进行预答辩。
八、预答辩后,与答辩小组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预答辩意见书》(见附件),作为提交正式答辩依据之一。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9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