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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上级有关涉密档案查、借阅规定,并认真实施。 二、原则上凡属机密和秘密文件不允许借出档案室,如特殊情况须严格履行有关手续。 三、凡是借阅秘密和机密文件时,必须经主管保密工作领导审批签字,填写借阅登记表,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借阅。 四、凡借出的涉密档案要限三内必须返还。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沈阳理工大学档案室 二OO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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