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关于组织团体女性安康保险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支会: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关爱女职工的生命和健康,提高广大女职工抵御特殊疾病风险的
能力,校工会女工委员会本着自愿的原则,组织这次团体女性安康保险活动。望各分工会、直
属支会认真部署,将参加保险人员的名单与3月30日前报校工会。
附件:《团体女职工安康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团体女性安康保险宣传提纲》
校工会
200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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