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辽宁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拟推荐于喜彬同志为辽宁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机关党委为辽宁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8日至4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来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24686162
电子邮箱:2468616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