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经济管理学院规范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为了适应学校深化改革和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经济管理学院的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我校[2004]14号《关于下发两级管理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评价指标体系。

一、实施规范管理的核心和目标

实施规范管理是为了更为有效的提高学院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不断加强学院整体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实现增强学院办学实力,提高办学水平的目标。

二、实施规范管理的模式

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是学院实施规范管理的主要途径。其中包括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等。学院对各项指标实行常规管理和单项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根据本评价指标体系对某些指标实施加分或减分,对某些关键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采取奖励政策。

三、实施规范管理的范围

学院实施规范管理的范围包括:经济管理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四、本规范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是年底考核、评优及评定职称等活动的直接依据。

五、本评价指标体系从20041110日起试行(对于本年度有明确记录的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

六、本规范管理最终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

 

附一:经济管理学院规范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细则

1、教学规范管理考核细则(详见附表)

2、科研规范管理考核细则(详见附表)

3、教研室内部考核细则(教研室自行确定)

4、学生工作规范管理考核细则(详见附表)

5、办公室人员规范管理考核细则(详见附表)

6、学院其他工作

1)每周例会,不参加且未请假者,个人减5分;事假三次,个人减5分。并酌情减此人所在部门分数。

2)学院(含工会)组织的活动(全员参加的活动除外),积极参与并组织人员参加的部门,参加者个人加5分, 部门加个人总分和。

3)学院(含工会)组织的活动(全员参加的活动除外), 未积极参与的部门不加分,参加的个人加5分。

4)对有时间约定的活动,正常完成, 相关部门加5分,不能正常完成, 相关部门减5分。

5)积极配合学院进行毕业生就业指导并帮助毕业生就业,每签约一名学生,加5分。

附二:考核人员职责

1、考核人员应秉公办事,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开展工作。

2、全院教师有权监督考核人员的工作,有权反映考核人员的工作情况。

1)若因考核人员疏忽,对被考核人的考评结果产生影响,考核人员应及时纠正。

2)若考核人员存在有意不公正性,对被考核人的考评结果产生影响,除及时纠正外,学院对其评优等资格具有否决权。

附三:考核人员组成

1)对教研室和教师的考核,由负责科研、教学、工会等工作的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及相关的工作人员负责。教研室对教师的考核,应组成三人考核小组。

2)对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人员的考核,由学院领导及相关教师负责。

3)对实验室人员的考核,由其所在教研室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坐班考勤由学院领导负责)。

附四:考核内容

1)教研室考核内容:《细则》中的126三项。

2)教师考核内容:《细则》中的1236四项。各项所占的权重为:教学、科研各占0.3;教研室内部考核占0.2;学院其他活动占0.2

3)实验员考核内容:《细则》中的12356五项。

4)办公室人员考核内容: 《细则》中的56两项。

    5)学生工作干部考核内容:《细则》中的46两项。

附五: 奖励办法

1)对于年终排名前两位的教研室(包括教研室主任 )发给一定的活动经费。

2)对于排名前五位的教师(包括实验人员)、排名前两位的办公室及学生工作人员(各项考核指标均未减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经济管理学院教学规范管理考核细则

一、说明

本细则服从于沈阳理工大学的教学事故处理的规定,相关指标是在学校教学事故处理规定的细化基础上制定的。教学事故的认定仍然按学校的教学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本规范适于经济管理学院的任课教师及相关教研室。

二、管理指标

出现以下条款之一视为教学差错,严重者按学校教学事故处理规定认定。

1、考勤

1)未经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的批准,改变上课时间和地点。

2)上课迟到、提前下课超过5分钟。

3)未经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的批准,找他人代替监考。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监考。

2、授课工作

1)不按时完成并提交或上交教学日历、试卷(包括A.B卷及试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教师手册等教学原始文件。

2)授课过程中有知识性错误,造成不良影响。

3)不按教学大纲填写教学日历(如认为教学大纲需要更改,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

3)不按教学日历要求布置作业、批改作业。

4)不按要求阅卷(如用铅笔阅卷)。

5)不按时上报成绩或登录成绩(考试后一周内,期末考试最后一科3天内)。

6)出现错登或漏登学生成绩。

7)考查课成绩给定不合理,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3、毕业设计工作

1)不履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职责,影响毕业设计质量。

2)由于指导教师的原因,不按时交毕业论文。

3)不实事求是评定成绩,造成不良影响。

4、实验、实习工作

1)由于指导教师组织的原因造成学生纪律涣散,实习质量得不到保证。

2)不按时完成教研室布置的试验或实习指导书的编写,影响实验实习任务的完成。

3)实习及实验报告不按时归档。

5、教研室管理

1)不按时完成聘课、教材选购计划。

2)无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指导书。

3)无教研活动计划、不按计划组织教研活动。

4)教研活动记录不认真。

5)不按时按质完成学院布置的各种教学任务。

6)未经学院批准擅自修改教学计划。

三、考核办法

出现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者,年终评定为不合格。

出现以上教学差错者,年终评定不能为优秀。累计三次教学差错者视为一次教学事故。

每个教研室和每个教师基数分数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教师出现教学差错一次给相关教师和教研室和教师扣5分,教学事故一次扣15分;教研室发生教学差错一次扣10分。每项条款执行好的教研室或教师加5分。 

经济管理学院科研学术活动规范管理考核细则 

1、对学院教师的考核指标

1)教师有积极参加科研活动的义务,每参加一项国家级的科研项目并在前三名者,加15分,参加一项省部级的科研项目并在前三名者加10分,参加一项市级科研项目前三名者加5分,主持一项院级项目加2分,主持一项横向课题加2分;

2)每一名教师的每一年的科研到款额要达到学校对其相应职称的要求 5分;超过50%的加10分;超过100%以上的加15分;

3)鼓励教师多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论文和著作。科研成果被鉴定为国际先进的加15分,国内领先的加10分,国内先进的加5分;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加100分,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加50分,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加30分,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加20分,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加15分,获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加10分,获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加5分,在B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加5分,在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加10分,被三大检索每收录一篇论文,加15分;获国家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加35分,获国家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的加30分,获国家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的加25分,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加20分,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的加15分,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的加10分,获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加8分,获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的加5分,获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的加2分。 

 2、对教研室的考核指标

1)每个教研室每学期都要制定本教研室的科研学术活动计划,并按时上交,没有制定科研学术活动计划的,扣教研室10分;制定了活动计划,没有按时上交的,扣教研室5分;

2)教研室要负责组织其成员参加学院或学校的各种科研学术活动,没有组织者,扣教研室5,参加人数少于规定数量一半的,3,没有达到规定人数但超过一半的,2分;

  3)教研室要认真完成学院下达的各种科研学术活动任务,没有落实的,扣5分,没有按时完成的扣3分。

  4)教研室在每年的科研学术活动(发表论文数量、三大检索数量、科研到款额数量)中,名列前两名的各加5分。

 3、教研室和教师的科研基础分为100分。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规范管理考核细则 

一、           思想政治工作(10分)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和政治态度;

2、本年级学生申请入党率、积极分子培养率、入党率高;

3、马列小组建立及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好。

二、           学习(5分)

1、继续学习情况;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交流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及水平;

3、开展与学生工作(专业)有关的理论研究,发表论文两篇/年。

三、           基本性工作(20分)

1、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工作务实;

2、领导能力、表达能力、创新意识、进取精神;

3、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政治思想工作;

4、定期召开学生年级会议;(分学期至少两次)

5、按照学校、学院学生工作计划,结合本年级实际情况每学期及时制定工作计划;

6、定期小结工作,并对每学期工作做出及时全面总结;

7、学生干部工作:

1)建立完整的选拔、培养制度;

2)注重学生干部能力陪养及考核;

3)学生干部成绩;

4)工作认真、主动、得力,榜样作用明显;

   8、评优、推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四、           学风建设(20分)

1、根据本年级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促进学风建设的措施,效果明显;

2、本年级学风端正,学习气氛浓厚,参加考研、双学位学习率高;

3、四级通过率高,毕业率、学位授予率;

4、本年级学生违纪、作弊、留、降、退比率低。

五、           特困生工作(5分)

1、特困生档案建立及时、准确;

2、特困生思想教育及时、得力,特困生情绪稳定;

3、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措施帮助特困生克服生活困难,完成学业。

六、           日常管理(20分)

1、加强教育引导工作,宣传校规校纪,进行典型案例分析,帮助学生树立遵纪守法意识;

2、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检查纪录;

3、发挥宿舍的育人功能,学生中违反宿舍规定及不文明的行为少,卫生状况好,学生晨起按时归寝情况好;

4、对违纪学生处理及时,处理得当,教育作用明显。

七、毕业生就业工作(10分)

1、  负责就业人员熟悉就业政策,熟悉本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掌握毕业生就业指导技巧;

2、  熟悉每一名毕业生的自然情况及就业志愿,对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随时作好纪录及统计;

3、  认真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方法得当,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4、  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高;

5、  做好毕业生教育及毕业生的管理工作,帮助毕业生办好各种手续,认真评选优秀毕业生,组织毕业生文明离校。

八、          二课堂建设(10分)

1、学生课外学术讲座数量多、质量好;

2、课外科技发明参与率高、作品获奖层面高;

3、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形式新颖;

4、社团组织建设规范、活动开展效果好;

5、社会实践参与率高、成果显著;

6、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附:加分及扣分办法

加分(15分)

1、创新性工作      能够推动学生工作的理论创新或工作方法创新,视情况加分。

2、集体或个人获奖  学生工作人员或所负责管理的学生获市级以上奖励视情况加分;获省级以上奖励的视情况加分。

扣分(15分)

1、发生重大事故;  工作人员或学生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极大影响的,视情节扣分。

2、学生违纪隐瞒不报或违纪率过高;  对学生有违纪行为隐瞒不上报的,视情节扣分。对学生违纪率、作弊率过高的,视情节扣分。 

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人员规范管理考核细则 

一、 总 则

1、为了充分发挥办公室各项职能,强化内部管理,调动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牢固树立“为学院党政领导服务,为全院教职工服务”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学院办公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考核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办公室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3、考核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

1、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包括考德、考能、考勤、考绩等四个方面。

2、“考德”主要是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和工作作风。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学院党总支和行政各项决策的情况;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奉献精神; 秉公办事以及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二者利益关系的情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自觉履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团结同志、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情况。

3、“考能”主要是考核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掌握本职工作岗位上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情况;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和处理日常事务的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开拓进取精神,以及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开创新局面的情况。

4、“考勤”主要是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劳动纪律。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院和办公室劳动纪律的情况;爱岗敬业、全身心投入,坚持正常出勤上岗的情况;勤勤恳恳、真抓实干,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

5、“考绩”主要是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工作效率;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实际工作成绩;工作中的创造性,领导和群众的评价。

三、考核办法

基础分为100

奖励分:奖励分是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所给予的分数。

1、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每次加10分。

2、获得院级表彰或奖励,每次加5分。

3、对学院工作或办公室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学院领导采纳者,每次加10分。

4、在管理工作中开拓进取,赋有创造性,取得明显成果者,加10分。(学院领导给定)

负分:负分是针对工作不能正常到岗、违反劳动纪律、未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所给予的带有处罚性的分数。

1、无故不参加例会者,扣5分。

2、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者,扣5分。

3、旷工者,扣10分。

4、对未能按时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或领导交办事项者,视具体情况,扣5—10分。

5、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公文管理、接待服务等方面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扣10—15分。

6、因工作方法不当,在教职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且受到教职员工反映,经核查情况属实者,扣10分。

7、对具有考核资格的工作人员,因考核不认真,对被考核人的考评结果产生影响且未能及时纠正,受到被考核人反映,经核查情况属实者,扣10分。

 

附: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办公室是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性的综合办事机构,它的工作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助手作用、参谋作用、信息反馈作用和服务作用。
   
一、做好领导的助手工作
    1
协助校领导办理好上、下级来文来函的同时,协助院长起草文件、材料,进行公务接待,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2
、协助领导做好各项决策的布置和督促检查工作。具体表现为:负责组织安排全院师生员工会议,传达会议有关指示精神;负责例会的会议记录,并将会议决议及时传达下去;负责制定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制度贯彻执行。
   
二、做好领导的参谋工作
    1
、做好调查研究工作。随时注意收集学院工作情况,掌握学校动态,起草文件、材料,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2
、在办文工作中,除填写有关表报外,还要制订好每学期工作计划,做好每学年的工作总结,并呈送领导批阅。
    3
、组织会议时,除通知,召集会议外,并对会议的议程、主要解决的问题及如何贯彻实施等,提出建议和意见,供领导参考,并负责会场的安排与布置。
   
三、发挥好信息反馈作用
    1
、通过各种信息渠道,捕捉来自各方面的信息,以取得对学院办学有用的信息,并及时提供给领导。
    2
、围绕学院整个教学中心工作,将学院工作成绩、经验、问题和困难,及时整理成有情况、有分析、有观念的材料,反馈给院领导。
   
四、做好服务工作
    1
、为领导服务。帮助院长搞好日常业务工作、服务接待工作和上传下达服务工作。
    2
、为教学、科研服务。办公室承担着工资、文印、打字、文件管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等任务。因此,本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本着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为教职工多办好事和实事,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保证其轻装上阵。
   
五、做好协调工作
   
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即领导与领导,领导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学院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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