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的安排,学校决定近期遴选学术带头人。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主要参照《沈阳理工大学学术带头人遴选及管理办法》(沈理工校〔2007〕2号文件),文件见学科建设处网站。
申报人按照公布的学术研究方向及名额进行申报,具体情况见附件1,学科带头人兼任所在学科的一个学术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 学术带头人采取个人根据遴选管理办法自愿申报,学院推荐的方式。
- 申报人填写《沈阳理工大学学术带头人申请表》(填报的材料统计时间为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交各学科所在的学院,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学术带头人候选人(候选人须基本符合学术带头人遴选条件)。
- 各学院将确定的学术带头人候选人名单及其所填的《沈阳理工大学学术带头人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于6月18日前交到学科建设处。
- 由学科建设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审专家组,按照《沈阳理工大学学术带头人遴选及管理办法》中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和推选,确定学术带头人候选人名单。
- 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附件1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