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师:
现将2009年9月2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此次修订的管理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与2002年12月13日公布的管理办法有变化的和新增的条例都做了注释(详见附件),请相关教师认真阅读,深刻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别的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