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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沈阳理工大学“共产党员工程”和“创新党日”活动的通知
资料来源:党委组织部   时间:2017年03月08日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号)、《关于在教科系统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工程”和“创新党日”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进一步把握功能定位,强化政治属性,落实服务功能,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更好地开展经常性的党员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素质,增强组织活力。2017年我校将继续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工程”和“创新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活动内涵

1、指导思想:“共产党员工程”和“创新党日”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紧紧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简称五服务)这一主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广大党员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密切联系师生,切实解决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重要问题,进一步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

2、活动内涵:“共产党员工程”活动是指,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紧密结合本单位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关键问题,组织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教学、科研、生产任务,立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推动基层党组织在强化服务中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有计划、有目标开展的,实施完成周期长的一项党内活动。

“创新党日”活动是指,以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积极探索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活动方案,要兼顾活动的教育性、创新性和服务性,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服务意识、激励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能在几日内实施完成的一次党内活动。

二、项目类别与立项要求

1、项目类别:本年度活动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种类别。

2、立项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广泛发动所属支部,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组织党员认真策划、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并进行充分论证,严格审核,最后确立项目。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填写活动项目目标责任书、活页和项目汇总表,“共产党员工程”及“创新党日”活动,每个单位各限报一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均可,自筹项目数量不限。

(3)学校组织部将成立评审组对各项目进行审核(2016年各项目结题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通过评审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将获得学校经费资助,未通过评审的项目及自筹项目不予经费资助。

(4)上年度获准立项的活动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或不能完成的,申报者不能参加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报送材料要求:

(1)上报材料内容:《申请立项目标责任书》、《立项起因论证》活页、《共产党员工程和创新党日活动申请立项汇总表》。以上材料请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纸质版材料请按照对应填报要求填写,并经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sluzzb@163.com

(2)上报材料截至时间:3月24日下班前,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党政楼307

联系电话:24686026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一:《申请立项目标责任书》

附件二:《立项起因论证》活页

附件三:《共产党员工程和创新党日活动申请立项汇总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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