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7年共产党员工程、创新党日活动批准立项事宜通知如下:
经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申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专家匿名评审,2017年共产党员工程立项18项,其中重点项目9项,一般项目6项,自筹项目3项;创新党日活动立项15项,其中重点项目8项,一般项目6项,自筹项目1项。
1.获准立项的共产党员工程、创新党日活动,各基层党组织应认真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在活动过程中,注意积累活动材料,及时总结,形成活动成果。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或不能完成的,申报单位不能参加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
2.获准立项的共产党员工程、创新党日活动,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共产党员工程目标责任书》、《创新党日活动目标责任书》,按照申请立项时的成果形式上报总结、研究报告或者PPT演示文稿。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2017年12月22日前将《共产党员工程目标责任书》、《创新党日活动目标责任书》(A4纸双面打印),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公章,纸质版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室307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1、《2017年度共产党员工程批准立项及活动经费详表》
2、《2017年度创新党日活动批准立项及活动经费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