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辽宁省纪委驻辽宁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精神和部署要求,校纪委制定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请各支部书记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工作规则》作为当前的首要学习任务,纳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体系中,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研读与讨论相结合等方式,认真组织本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为进一步领会、运用规则提供指导和帮助。学习情况总结请在6月2日前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汇总后上报学校纪委。
附件学习材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